学会概况
湖北省图书馆学会成立于1978年8月,具有独立的社团法人资格。本会是由全省图书馆及相关行业或机构科技工作者自愿结合、依法登记成立的学术性、行业性、公益性的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图书馆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本省图书馆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本会业务主管单位是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同时接受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社会科学届联合会、中国图书馆学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会共设置11个分支机构,分别是:公共图书馆工作委员会、高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科研图书馆工作委员会、学术研究工作委员会、阅读推广工作委员会、古籍保护工作委员会、讲座与展览工作委员会、数字图书馆研究与建设工作委员会、编辑出版工作委员会(会刊编辑委员会)、知识产权信息专业工作委员会、未成年人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本会办事机构挂靠湖北省图书馆,办公处所设在省图书馆内。与省图书馆联合主办《图书情报论坛》双月刊。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5号邮编:430071电话:027-65398857E-mail:stxh@library.hb.cn
(经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湖北省图书馆学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译名为 LIBRARY SOCIETY OF HUBEI PROVINCE,缩写:HBLS。
第二条 本会是由湖北省内从事图书馆行业的相关人员和单位自愿组成的全省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湖北省关于发展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工作的基本方针,充分发挥学会组织在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作用,倡导学术公正、独立和创新,繁荣学术研究,促进全民阅读,推动我省图书馆事业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四条 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登记管理机关是湖北省民政厅。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本会召开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大型学术报告会等重要会议,应提前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本会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应在每年1月和6月,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申报活动计划,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本会组团出国出境、与境外组织交流交往,接受境外捐款等,在活动前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需办理手续的,应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七条 本会的办公地址设在湖北省图书馆(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5号,邮编:430071)。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八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组织学术研究,促进学科发展;
(二)普及图书馆学、信息科学和信息技术等相关学科基本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图书馆意识与信息素养;推动全民阅读,促进知识的创新与传播,为提高国民科学文化素质,建设学习型社会发挥作用;
(三)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加强同国内外图书馆界的联系与合作;
(四)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发行图书馆学文献,促进专业信息传播;
(五)尊重会员的劳动和创造,维护会员和图书馆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呼声,开展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促进学术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
(六)介绍、评定和推广图书馆学科研成果,促进学术成果的转化;
(七)为湖北省文化、教育、科技发展战略、政策和经济建设中的决策,以及我省图书馆事业的法规政策的制定提供咨询服务,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八)开展对会员和图书馆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
(九)发现并举荐人才,表彰、奖励在学术活动和图书馆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会员和图书馆工作者;
(十)积极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积极参与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促进图书馆事业社会化发展。
(十一)开展其他与图书馆业务相关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 会 员
第九条 本会实行会员制。本会的会员有个人会员、单位会员。
第十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二)个人会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3年以上图书馆工作经历,并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者;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1年以上图书馆工作经历者;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图书馆及相关行业和机构的工作者;
4.具有馆员、讲师、工程师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图书馆工作者;
5.热心支持本会工作的其他行业或机构人士。
(三)单位会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各级、各类图书馆或信息机构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依法成立的学术性社会组织;
2.愿意参加本会有关活动,支持本会工作和发展。
第十一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本会秘书处讨论通过,并报理事会备案;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本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第十二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对本会会费收支情况提出质询的权利。
第十三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的标准缴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七)单位会员协助开展有关的学术和科普活动。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连续2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本会将以书面形式取消该会员资格。
第十五条 会员违反本章程规定,损害文化消费者利益和行业形象,或者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本会应当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除名等惩戒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本会将配合国家有关管理部门予以查处。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六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常务理事、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 本会每5年召开换届大会。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九条 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经五分之一以上会员代表提议的,可以临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第二十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人数不超过会员代表数的1/3。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选举和罢免理事、常务理事、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六)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七)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决定会员的吸收、除名及奖罚;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以上的理事提议召开理事会的,可以临时召开理事会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一条(一)(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的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1/3以上的常务理事提议召开常务理事会的,应当召开常务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七条 本会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
第二十八条 本会负责人经民主选举程序,通过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第二十九条 秘书长通过选举或聘任产生。聘任的秘书长不是理事、常务理事,但可以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
第三十条 本会换届选举工作由理事会负责,可成立由理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专门选举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提名新一届负责人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第三十一条 设立了党组织的,负责人自觉接受党组织和有关方面的监督,理事长每年向理事会进行述职。
第三十二条 本会产生新一届负责人后,应当到登记管理机关履行变更手续。
第三十三条 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三)在本会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业务情况;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责;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七)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八)没有法律法规禁止任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 理事长和秘书长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会长、秘书长。
第三十五条 理事长和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
第三十六条 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七条 本会理事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八条 本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三十九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
第四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社会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五)基金;
(六)利息;
(七)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一条 本会根据业务工作需要与会员承受能力制定会费标准。本会会费标准的制订和修改经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并获得2/3以上的会员代表通过后生效。本会会费标准需向社会公开并报告登记管理机关。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十三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四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登记管理机关、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本会收支情况每年向全体会员公开,会员认为本会违法收费或违法开支的,可向政府有关部门投诉。
第四十六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八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或由理事会决定。本会与聘用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会员单位派驻本会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由原单位解决,并不得低于在原单位工作时的标准。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九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五十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五十一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完成本会宗旨或分立、合并的,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二)多数会员退会自行解散的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二条 本会注销登记前,须在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三条 本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五十四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捐赠给与本会性质、宗旨相近的社会组织继续用于社会公益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经2022年5月26日湖北省图书馆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图案由九凤神鸟和书本组成,具有鲜明的地域和行业特色。湖北是楚文化的发祥地,九凤神鸟(九头鸟)是楚文化的图腾;图案营造出浓郁书卷气息和湖北省各级各类图书馆团结一致的氛围,突出了湖北省图书馆学会的属性。拔地而起,引颈翱翔的九头鸟还象征湖北省图书馆学会立足湖北,面向全国,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图案以蓝色(C100、M40)为标准色,象征着图书馆是浩瀚深邃的知识海洋,同时代表行业学识渊博、理念成熟、前景广阔。
第七届理事会领导机构
会 长:刘伟成 湖北省图书馆党委书记、馆长,研究馆员
副会长:
刘 清 中国科学院武汉文献情报中心党委书记、馆长
颜慧超 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副院长、三级研究员
董有明 武汉大学图书馆馆长、湖北高校图工委秘书长、副研究馆员
聂 鸣 华中科技大学图书馆馆长,教授
周力虹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
李玉海 华中师范大学信息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李静霞 武汉图书馆党委书记、馆长,研究馆员
刘杰民 湖北省图书馆副馆长、研究馆员
秘书长:杨 萍 湖北省图书馆办公室主任、副研究馆员
学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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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图书馆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兴山召开2025年11月18日下午,湖北省图书馆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宜昌市兴山县召开。湖北省图书馆学会理事长、湖北省图书馆党委书记、馆长刘伟成,学会副理事长董有明、刘清、李玉海、周力虹、杨萍,及学会常务理事、理事70人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现场会议由董有明主持。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刘伟成作的《湖北省图书馆学会2025年工作总结及2026年工作计划》的报告。报告全面回顾了学会在过去一年中,在学术研究、行业交流、全民阅读推广、专业人才培养及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的主要成绩与宝贵经验,明确了学会2026年的工作思路、重点任务与发展方向,为全省图书馆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规划了清晰的路径。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湖北省图书馆学会13家理事单位的理事变更申请。理事会现场举手表决会上还通报了《湖北省图书馆学会关于2025年会征文获奖名单的通知》《湖北省图书馆学会关于2025年学术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会议最后通报学会年会的具体议程,详细介绍了年会的会务安排、参会地点以及核心议题等内容。此次湖北省图书馆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的召开,不仅是对2025年学会工作的系统总结与深刻检阅,更是制定未来发展规划、凝聚行业共识、推动全省图书馆事业创新发展的关键举措。会议高效务实,成果丰硕,为学会下一阶段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湖北省图书馆学会2025学术年会在兴山召开11月18日至20日,由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指导,湖北省图书馆学会主办,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兴山县人民政府承办,宜昌市图书馆、兴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协办的湖北省图书馆学会2025学术年会在兴山召开。来自全省公共、高校、科研、企业等各系统图书馆代表300余人相聚昭君故里兴山,共商面向“十五五”的图书馆高质量发展策略与路径。年会现场11月19日上午,省文化和旅游厅二级巡视员罗罡致辞并宣布年会开幕。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处长张静主持开幕式;省图书馆学会理事长,省图书馆党委书记、馆长刘伟成作学会年度工作报告;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峥峥致辞,兴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新艳致欢迎词。省文化和旅游厅三级调研员肖卫国,学会副理事长刘清、董有明、周力虹、李玉海、杨萍参加会议。罗罡致辞并宣布年会开幕张静主持刘峥峥致辞王新艳致欢迎词刘伟成作学会工作报告开幕式上,董有明、刘清为学会2025年会征文获奖论文作者代表颁奖,周力虹、李玉海为学会2025年会立项代表颁发立项证书。获奖代表上台领奖,充分彰显了省图书馆学会在人才培养与学术赋能方面的积极成效,为全省图书馆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动能。颁发证书理事共议,共商年度发展新蓝图11月18日下午召开了湖北省图书馆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共计70位理事参加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湖北省图书馆学会2025年工作总结及2026年工作计划》,现场通报了《湖北省图书馆学会关于2025年会征文获奖名单的通知》和《湖北省图书馆学会关于2025年学术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理事会现场主旨领航 共谋“十五五”发展新篇本次年会聚焦“聚力支点建设:面向‘十五五’规划的图书馆事业发展”。主旨报告环节,中共湖北省委党校图书馆馆长王鹏程作题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以百年党史为视角》的报告,系统回顾了党的百年奋斗史,深刻阐释了坚强领导核心与科学理论指导的决定性作用,深入阐明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教授黄如花作题为《数智赋能图书馆高质量发展》的报告,深入剖析了人工智能、大数据、知识图谱等新技术在资源组织、服务转型与管理创新中的融合应用,为图书馆把握技术变革机遇、提升核心服务能力提供了前瞻性指引。王鹏程作报告黄如花作报告跨界融合 共绘学术交流新图景11月19日下午,举行了图书馆创新工作交流会,来自湖北省图书馆、华中农业大学图书馆、武汉图书馆、武汉学院图书馆、襄阳市图书馆、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图书馆、兴山县图书馆的代表,围绕服务创新、智慧赋能、阅读推广等主题,分享了各馆在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为全省图书馆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路径。会议支持单位武汉超星数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的企业代表,从技术视角介绍了AI与大数据在图书馆数智化转型中的应用,为行业发展拓展了新思路。代表进行创新工作交流发言会议顺利结束各项议程后举行了简短的闭幕式,兴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旭致闭幕词,刘伟成作会议总结并为案例分享代表颁发证书。周旭致闭幕词为案例分享代表颁发证书文化可触 图书馆+场景多元绽放除了学术交流,年会还精心布置了“可触摸,可体验,可互动”的阅读场景。通过“图书馆+”的多元服务场景,打破传统服务边界,充分彰显了图书馆在传承文化、服务社会中的创新活力与时代担当。主会场的文创展览展示了近年来各地图书馆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方面的优秀成果,涵盖地方IP形象、古籍复刻、生活创意等类别,从体现荆楚特色的系列冰箱贴到复刻古籍造型的杜邦纸帆布包,每一款产品都承载着浓郁的地方文化内涵。“图书馆人之夜”的文化市集与特色展演活动,生动展现了宜昌文旅融合发展的丰硕成果和独具魅力的峡江文化、巴楚文化及昭君故里等多元地域文化特色。与会代表参观了兴山县图书馆、昭君书房及文旅融合发展示范点,重点调研了图书馆分龄化空间布局、智能借还设备应用、读者服务创新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等内容,对兴山县文旅融合发展和阅读推广实践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文创展览本次年会全面总结了省图书馆学会2025年工作成果,深入研讨了“十五五”发展布局。通过主旨报告、案例分享与创新交流,搭建了展示成效、启迪思路、凝聚共识的高质量平台,充分展现了湖北图书馆人在服务创新、学术研究与区域协同中的智慧担当。未来,省图书馆学会将凝聚全省各类图书馆力量,锚定“十五五”文化强国建设总目标,主动融入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发展大局,深化智慧化转型,不断提升服务效能,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贡献坚实力量。 -
湖北省图书馆学会召开2025年理事长会议10月17日上午,湖北省图书馆学会在武汉大学图书馆“未来学习中心”会议室召开2025年理事长会议,会议由学会理事长刘伟成主持。会议首先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文化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刘伟成要求,学会工作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强化学会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确保学会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推进,坚决守好意识形态前沿阵地。会议强调,要深刻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党建工作与图书馆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图书馆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会议审议了学会2024年度财务报告、学会2026年度经费使用计划、学会七届六次理事会议程、2025年学术年会的主题框架与活动安排。按理事长会议要求,学会秘书处在执行好本次会议各项决议的同时,将扎实推进后续工作的落实,积极强化学会在凝聚行业共识、促进学术交流、培养专业人才方面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全省图书馆界,为助力全省图书馆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学会秘书处) -
2025中国图书馆年会第3分会场“下沉·适配·增效:精准资源直达基层的服务实践”在榆林成功举办9月5日下午,2025年中国图书馆年会分会场3“下沉·适配·增效:精准资源直达基层的服务实践”在榆林会展中心举办。分会场由中国图书馆学会公共图书馆分会主办,湖北省图书馆、湖北省图书馆学会承办,武汉鼎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上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协办。来自全国各地的图书馆工作者、学者及业界专家代表等150余人参与研讨和交流。会议现场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二级巡视员罗罡,中国图书馆学会副理事长、公共图书馆分会主任刘小琴出席会议并分别致辞。山西省图书馆党委书记、馆长郭欣萍,浙江图书馆党委书记、馆长胡海荣,云南省图书馆党委书记、馆长杨和祥分别作主旨报告。青海省图书馆、济南市图书馆、江西省图书馆、南京市江宁区图书馆、湖北省图书馆代表作案例分享。嘉宾致辞和主旨报告环节由湖北省图书馆党委书记、馆长刘伟成主持,专家分享环节由湖北省图书馆副馆长杨萍主持。罗罡在致辞中指出,如何让精准资源“沉得下、接得住、用得好”,是图书馆人必须回答好的时代答卷。希望参会代表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为全国构建覆盖均等、便捷高效、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和“行动方案”。罗罡致辞刘小琴从国家发展战略入手解读精准资源直达基层的重要性。她强调,图书馆作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载体,必须主动融入国家战略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资源下沉、技术赋能和服务创新,切实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和适用性,让优质资源真正惠及人民群众。刘小琴致辞刘伟成主持山西省图书馆党委书记、馆长郭欣萍以《全省域一体化总分馆支撑下的资源精准下沉“山西实践”》为题,系统阐述了山西省依托全省域一体化总分馆体系,实现资源精准下沉与高效服务的创新模式与显著成效。郭欣萍作报告浙江图书馆党委书记、馆长胡海荣作题为《提质增效均衡发展——优质资源直达基层的浙江实践》的主旨报告。他全面介绍了浙江通过深化总分馆制、打造“浙里阅”智慧平台、推广“书服到家”等举措,构建覆盖城乡、普惠均等的公共阅读服务体系,助力基层文化服务提质增效。胡海荣作报告云南省图书馆党委书记,馆长杨和祥作题为《创新工作模式,展现多元服务——云南省图书馆的创新实践》的报告,生动展示了云南省图书馆立足丰富多元的民族文化禀赋,在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边界方面所进行的富有成效的探索。杨和祥作报告专家分享环节,青海省图书馆副馆长李玉彬以《阅读进万家 书香润江源——青海省图书馆优秀文化资源直达基层的探索与实践》为题,分享了在青藏高原独特的地理与人文环境下,如何克服距离远、服务半径大的挑战,将服务触角延伸到千家万户,滋润高原大地的人文精神。李玉彬作分享济南市图书馆副馆长尹延明以《精准下沉·效能跃升——济南市图书馆优质资源直达基层的实践探索》为题,重点介绍了通过“精准化”的服务理念,实现资源精准投放与动态适配的创新实践,显著提升了基层服务效能与群众获得感。尹延明作分享江西省图书馆数字资源部主任周青以《从“云端”到田间:江西省图书馆资源下沉的三维创新实践》为题,介绍了通过技术、内容、服务三维创新,构建线上线下融合路径,将数字资源精准推送至田间地头的创新实践,有效打破城乡信息隔阂。周青作分享南京市江宁区图书馆馆长李媛以《随阅而至 悦见江宁——有效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精准直达基层的江宁实践》为题,阐述了通过构建密集分馆体系、智慧书柜等便捷服务网络,实现资源精准直达、随处可及的区域创新实践,让阅读成为悦见美好江宁的生活方式。李媛作分享湖北省图书馆数字图书馆工作部负责人李翔宇以《资源“慧”聚,“智”达基层——湖北省图书馆资源共享的实践路径》为题,分享了通过人工智能与智慧平台构建全省资源共享网络,实现需求智能匹配与资源精准送达的创新实践,展现了智慧化服务普惠基层的巨大潜力。李翔宇作分享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也强调“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在这一政策背景下,湖北将文化创新战略列为全省七大核心发展战略之一,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基层覆盖能力。本次会议汇聚业界同行,系统梳理了精准资源直达基层的多元模式与发展方向。同时,通过经验分享与智慧碰撞,为全国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湖北样本”。湖北正在以实实在在的创新举措,推动文化资源真正沉下去、活起来、用得好,使公共文化服务更加贴合基层需求,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增强文化自信注入强劲动力。